记者从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办公室了解到,为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贯彻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安全管理政策,2021年1月20日,北京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相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各区政府主管区长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分别就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消防防范、禁放点位看护和空气质量预警等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五环内全面禁放 五环外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
今年,北京市继续执行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的政策。2017年12月2日正式公布并执行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在北京市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五环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的禁放区域为全面禁放区。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它时间不得燃放。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除禁放区外,以下十六类禁放点周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
5.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军事设施;
8.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9.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10.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11.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12.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3.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14.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15.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16.市和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违反规定 个人最高罚500元
此外,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北京市禁售、禁放。在禁放区内燃放的、在限放区内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的,或者在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公安部门将收缴烟花爆竹,视情节,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自执行以来,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情和伤情的情况明显减少,形成了广大市民主动遵守和社会各界积极共建的良好氛围;同时,北京警方始终保持着对影响安全管理政策有效实施的非法烟花爆竹的严厉整治,持续强化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已累计查缴非法烟花爆竹4万余箱,依法行政或刑事处理人员1千余名。其中,自2020年11月启动专项打击工作以来,已累计查缴非法烟花爆竹2千余箱,依法处理人员1百余名。
案例一:2020年11月,北京警方掌握了一长期从河北运送至北京市并销售到多个地区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重要情况,并锁定了河北籍人员安某某为主要嫌疑目标。12月中旬,通过大量侦查和科技化工作,在充分获取相关违法证据之后,北京警方迅速收网,一举抓获了包括主要嫌疑人安某某及其下线和北京市参与倒卖、储存的人员共计12名、从各处查缴非法烟花爆竹共计287箱,相关人员均被予以刑事或行政拘留,消除了非法烟花储存对地区安全的现实隐患。
案例二:2021年1月1日,群众举报有人在通州区台湖公园东门附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接报警后,北京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及走访周边群众,及时锁定非法燃放烟花人员身份信息。当日,民警将违法行为人林某查获。经审讯,林某向民警如实陈述了其通过朋友张某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并进行燃放烟花的违法事实,后民警在通州区永乐店镇将张某某抓获,该二人均被予以行政拘留。
北京市烟花办表示,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禁限放管控工作,加大对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不轻信非官方的政策传言,积极遵守北京市及各区政府的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属地公安机关检举非法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防止危害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依规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