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
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通知
2023年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通知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办法》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留济应届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即日起可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模块申请。
一、申请时间
首次缴存补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缴存人申请,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二、申请条件
(一)首次缴存补贴
1、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毕业留济并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应届毕业生;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2023年毕业的留济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与在济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设立公积金账户;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自愿缴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2)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按照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要求申请。
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与在职职工身份转换后,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与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月份可合并计算。(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内由单位补缴的公积金月份与正常汇缴的公积金月份合并计算。
3、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留济缴存补贴
1、已申请首次缴存补贴并审核通过;2、毕业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在济南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
三、申请渠道
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模块进行申请。
四、缴存补贴发放时间
首次缴存补贴将在2024年1月起陆续发放。留济缴存补贴将在2024年7月起陆续发放。如缴存补贴发放时间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另行通知。
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操作指南
一、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
1.进入“爱山东”APP,点击“住房公积金”菜单。
2.进入“青春聚济 筑梦泉城”专区后,请阅读弹框提示后,点击“进行绑定”。
3.选择需要绑定的账户,点击“绑定”。
4.确认该账户作为补贴公积金账户后,点击“确定”。页面显示绑定成功,点击“确定”。
5.返回专区主界面,“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选项显示已绑定。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完成,下一步请办理应届毕业生认证。
二、应届毕业生认证
1.点击“应届毕业生认证”菜单进行认证。阅读并同意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
2.1内地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将带“*”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院校名称请填写全称,填写的院校名称及毕业日期应与教育部登记信息一致。)
2.2港澳台地区、国外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将带“*”的信息填写完成后,上传电子档案,点击“+”拍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点击上传,影像资料上传完成后,在申请界面点击确认提交。
3.专区主界面刷新后显示认证结果。
(1)认证成功的,显示已认证,可申请首次缴存补贴。
(2)认证失败的,界面显示失败原因。
4.认证失败原因为未查询到当年毕业信息的,则不属于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认证失败原因为填写的认证信息与系统核查数据不符的,可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三、申请首次缴存补贴
1.点击“首次缴存补贴”,请阅读弹框提示后,点击“确定”进入申请界面。
2.正确选择婚姻状况,点击“确认”提交。
3.1毕业后至申请日公积金缴存满3个月的,可提交成功。
(1)同时满足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的,刷新界面后,显示首次缴存补贴审核通过。
(2)不满足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的,显示失败原因。
3.2毕业后至申请日公积金缴存不满3个月的,无法提交,请缴存满3个月后再重新提交申请。
四、申请留济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申请通过后,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点击申请,2024年7月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袁菲; 终审:郑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