趵突泉水位:

以流量要特权?要不得!

来源:济南网编辑:02-20 14:43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男子因不满航班延误,亮出自己网红的身份,并指责空姐、质问机长名字,之后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维权视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事后,航空公司也做出回应,航班延误是天气原因所致,对于乘客的诉求会尽力协调解决,对网红没有特殊优待,都是一视同仁。

视频截图

作为一名消费者,理性维权合情合理,但是在维权时首先自曝网红身份、粉丝数量,加上颐指气使的维权态度,就让人分不清维权和特权的界限了。凭借自己拥有的流量,在公开场合发“流量脾气”,要求逾越秩序获得特殊照顾,这样的行为早已与维权无关,反而演化成了一场“以流量要特权”的闹剧。这背后反映出的,是该网红对流量的畸形认识。

流量不是特权的筹码。在互联网时代,流量是指在进行内容消费和内容互动时产生的数据交换量。它既是客观数据,又是人们关注、偏好的一种体现。当前,新媒体技术的普及为各行各业的普通人提供了一夜爆红的机会,造就了一个又一个“流量神话”。

诚然,对于活跃在各新媒体平台的网络红人来说,流量确实可以带来关注,从而带来经济收益和社会影响力。但如果就此将流量等同于特权,则背离了流量的本质意义。殊不知,流量的来源,除了资本的包装、自身的努力,最不容忽视的应该是“衣食父母”——平台用户粉丝的关注和支持。而粉丝拥护的,不是一个无视规则、无知傲慢的现实个体。

所谓成也流量,败也流量。流量这把双刃剑,既能为网红、IP带来巨大的曝光和商业机会,也可能因为不当言行而引发负面影响和流量反噬。庞大的粉丝群体可以让一个网红大热,也可以让一个网红“凉凉”。不管用哪种方式构筑起来的“流量神话”,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化作一场“流量笑话”。

流量不能逾越法律。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网红作为新兴群体,即便拥有较大的影响力,但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凌驾于规则制度之上。

近年来,有不少博主被曝利用“网红”身份要特权,在法律边缘大胆试探。比如有多位“美食博主”曾打着探店或者维权的名号要求吃霸王餐;还有女子因无证驾驶被查后,竟拿出“网红”身份向交警撒娇,说自己可爱让交警放过自己;几年前,某艺人因机场安检纠纷直接曝光边检人员证件照片,而事件真相是其不配合安检,对边检民警拍照的行为也涉嫌违法,成为前车之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如果想要合法维权,都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拿开头的案例来说,如果航班延误导致乘客权益受损,那么乘客不论是不是网红,都有权表达不满、要求赔偿,或者采取其他合法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但维权时若是以高流量来威胁辱骂他人,显然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维权一旦逾越法律红线,都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流量不可操控舆论。在后真相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很多时候事件全貌还未显现,舆论、情绪早已不胫而走。有些网红博主,往往先利用自己的流量造势,在维权视频中发布断章取义的信息,目的就是通过粉丝声援,煽动情绪、制造舆论,为自己谋求法外特权。

去年2月,一位百万粉丝网红博主发布其高速摔车的维权视频引发热议。该网红骑摩托车上高速路被工作人员拦下,摩托车碰到交通锥后倒地,该网红便发起视频维权,想要索赔摩托车的损失。而实际上,该路段有明显的禁摩路标。对此,不少网友评论,网红的视频维权,反倒更像是在利用流量搞舆论绑架。

更有甚者,在“黑红也是红”的错误思路指引下,假借维权之名故意炒作,自导自演制作负面事件吸引流量,再以流量裹挟舆论。这样的行为不但掩盖了真正的事实真相,影响粉丝群体的判断和认知,甚至会引发争端,激化社会矛盾。


因此,认为流量无所不能、“恃红而骄”的特权幻觉不可有;挟流量之余威、谋一己之私利的行为更不可取。那么,在这个追逐流量的时代,又该如何正确对待流量、避免流量特权思维呢?

流量不是特权,是责任。流量不仅意味着可观的商业价值,同样还承载着巨大的社会价值。作为网红博主,不应把流量视为获取特权和利益的手段,而应发挥流量更大社会价值,在喧嚣中笃定自己的意义,注重提高创作内容的质量,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同时,网红博主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传播虚假信息和不良内容,维护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一旦陷入热点事件,也应该以积极、正面的态度,谨慎、理性地发声,引导粉丝群体全面、正确地看待问题。只有将流量视为一种责任,才能真正发挥流量的长期作用。

理性看待流量,不盲目。流量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而是多方面一起作用的结果。网络世界纷繁复杂,五花八门的内容IP、风格各异的互联网人设被精心打造,资本带来流量的“大水漫灌”,制造了大量的虚假繁荣。作为互联网用户,应该提高独立思考、分析能力,提升媒介素养,不盲目跟风或传播虚假信息,关注优质内容,抵制不良内容;支持积极、正面的网红博主,远离耍流量脾气、要流量特权的网红“霸主”。

拒绝流量特权,莫退缩。作为市场主体,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消费者一视同仁,不因身份、地位或其他因素而有失偏颇。对于网红这一特殊群体,虽然他们在社交媒体上拥有大量的粉丝和影响力,但并不应该因此而获得特殊优待。当某些市场主体纵容、助长“网红特权”,便是对其他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和对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因此,不管面对多大量级粉丝的网红,都应该依法依规应对,对网红以流量要特权的行为明确予以拒绝。

平台规范流量,有约束。在“人人皆可做主播”的大环境下,网络主播的职业化渐成趋势。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出台,建立行业规范和从业者道德规范势在必行。

而对于流量特权事件,各平台不应止于道德批评,更应该在监管与规范、自律与他律上形成硬约束。例如,2022年9月,某视频平台就发布新规整治网红吃“霸王餐”等探店乱象,一经核实,平台可以进行封号等处理。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看,平台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对网红素质的培养,才能维护网络环境的“天朗气清”。


珍惜流量命,远离流量病。只有善于运用流量、理性对待流量、杜绝流量特权、规范流量使用,才能守住网红“小家”,守好平台“大家”, 护好社会“本家”。

(编辑:王修远; 责任编辑:杨秉鑫;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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