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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保护+利用,让老建筑焕发新生机

来源:天下泉城编辑:12-09 15:52

作为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济南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一栋栋老建筑,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将其保护、传承、利用好,是市区住建部门共同的目标。近日,济南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了座谈、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力求为历史建筑提供保护、传承、修缮、利用的全方位服务,让其重焕新生机。

住建局

“我区不仅有南大寺、北大寺、万竹园等一批省级优秀历史建筑,还有红场1952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市级历史建筑。目前,济南市中区部分历史建筑已在发光发热,但还有很多老建筑等着我们去‘唤醒’。”市中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激活”辖区历史建筑,他们组织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市规划设计院就《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出台后城市更新规划进行了座谈,探讨分析了《条例》出台后对城市更新项目包装策划的影响,及项目包装策划如何与古城商埠、一湖一环相融合的方法和思路。“之所以召集这几个部门共同探讨,是希望能全方位保护好历史建筑,从最初的挂牌、保护到后期的修缮、管理,再到整个片区的开发、利用,相关部门互通有无后能形成合力,达到共同保护、传承、利用的目的,擦亮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依法保护,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了历史建筑修缮专项资金,并指导大观园、杆石桥等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名城保护工作机构,进一步梳理了辖区内的历史建筑情况,有助于后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前几天我们还联合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大观园街道办事处在融汇老商埠组织了现场宣贯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了宣传条幅,微信分享《条例》相关信息,发放了《条例》宣传明白纸、市中历史建筑定制台历和活动小礼品。”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名城保护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要下大力气提升公众参与名城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同时,要积极扶持相关民间组织,发动企业、社区组织、社会团体,提升历史遗产活化的活力与动力,促进历史遗产活化利用的市场化与规范化,让老建筑“活”起来。

记者: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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