趵突泉水位:

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济南市主题宣传连续报道(六)

来源:济南网编辑:06-25 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六大亮点快速了解它!

一是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

二是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三是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若联审过程中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四是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五是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六是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了涉案财物处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还规定了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

你了解了吗?

(编辑:张璐璐; 责任编辑:袁菲; 终审:孙佳音)

原创推荐

  • 客户
  • 无线济南客户端

  • 济南发布客户端

  • 泉城蓝客户端

  • 市中手机台客户端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APP下载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

版权所有:济南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1020100号-1

鲁新网备案号:201653103

广电总局批文 广局[2010]58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7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号1907177

公安备案号 37010202001790

济南网 用户反馈邮箱:ijntv_mail@163.com

举报电话:0531-85652768

广电总机:0531-85652114

广告合作:0531-85653065

国家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