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行详细解读。据悉,为多措并举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市稳业安居,助力解决大城市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住建部在全国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今年4月,济南被列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惠及更多人群,此次试点工作降低缴存准入门槛,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不设户籍地、户籍性质、社保年限、个人收入等限制,凡是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济南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均可缴纳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此次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具有缴存方式灵活、缴存金额灵活、享受缴存补贴、自愿退出等特点。
缴存更灵活,真正实现了灵活就业人员“想缴多少自己定”“缴存方式自己定”。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身的收入情况确定缴存金额,在190元至6876元之间自行确定月缴存金额,且每月均可自主变更。缴存方式上,灵活就业人员在确定月缴存额后,可选择委托代扣或者自主缴存两种方式,数字人民币也可缴存。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公积金委托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等多种渠道实现线上开户,真正实现了“点点手机就可以办理网上开户”。同时,此次试点也保留了委托银行柜面等线下办理渠道。
据悉,以往灵活就业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主要以商业贷款为融资渠道,此次制度试点推出后,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就能够使用低利率的政策性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可有效减轻缴存人的还贷压力。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最高可贷额度与在职人员相同。购买首套房的一人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其中首套房五年及五年以下贷款利率为2.6%;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1%。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贷款。
此外,试点充分考虑到灵活就业群体租房的实际需求,推出“安心、暖心、贴心、省心、放心”的五心服务,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签订租房合同后,可一次性预提公积金支付租房押金和预付房租,缴存人买房时,这部分租房提取额可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与此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还可享受补贴。据了解,自灵活就业缴存账户设立之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资金按一年定期利率计息(目前一年定期利率为1.5%),累计缴存月数满12个月,存储时间满12个月的资金部分目前还会获得最高1%的缴存补贴。
除缴存方便、缴存金额和缴存方式灵活自主、可享受补贴之外,灵活就业人员退出制度也很灵活。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随时根据自身需要销户退出公积金制度,“退出后可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杨秉鑫;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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