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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乡村振兴!济南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

2021-03-07天下泉城

“咱们第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成交啦!”3月5日,济南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迎来成交。

此次首宗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位于商河县殷巷镇前芦洼村,面积369.7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成交金额7025 万元。此次成交意味着济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正式破冰,在山东省也跑在前列。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将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事项。济南也很快迎来了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迎来成交。

3月5日上午10时,济南市商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正盯着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激动地喊出这句话。伴随着“已成交”这三个字,商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正式破冰,而这也是济南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迎来成交。

据悉,该宗地块竞得人山东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人在成交的第一时间便赶到了商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挂牌出让文件”。他说,以往向村集体租地,每年都要缴租金、签合同,变数多且风险大,也无法办理土地权证,权属证明不好明晰。此次竞拍的地块位于主干道附近,交通便利,公司的发展潜力很大。

前芦洼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表示,此次“农地入市”除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就业率,提升流动人口外,还拉动当地消费内需,解决村民保险等,是对农民、集体、国家都好的“三好”的事。

商河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过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先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出让,农民和村集体只能拿到一次性征地补偿。同时对投资方来说,由于权属得不到保障,总是“提心吊胆”。

“而现在,农民和村集体不但可以得到征地补偿,还能享受到除去成本后的大部分收益,土地所有权也没有改变。对于投资方来讲,也能进入一级市场合法受让土地使用权,打消后顾之忧。这是扎扎实实的改革红利!有助于土地出让、受让双方携手描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致富蓝图’”。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保障村民权益,我县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商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暂行办法》和《商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集体、企业三方利益进行了明确规范和界定。”

该负责人讲到,该宗地块的出让便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的——由前芦洼村经济合作社和殷巷镇提出入市申请,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审核是否具备入市条件,并报县政府批准。

同时,按照尊重基层、农民自愿的原则,“农地入市”的事项均通过了村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的同意,以此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经过成交公示程序后,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企业和经济合作社推进签订出让合同和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工作。”

“此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商河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兼顾集体、农民、企业多方利益,为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合理流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该负责人说。

记者: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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